中共九州平台总支委员会
关于在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中开展
“共产党员示范行动”的实施方案
按照上级党组织《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开展“学党章党规、学系列讲话,做合格党员”学习教育实施方案》的安排部署,结合我校工作实际,现就在学校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中开展“共产党员示范行动”提出如下实施方案。
一、总体要求
在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中开展“共产党员示范行动”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关于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的安排部署,牢牢把握“基础在学、关键在做”要求,组织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和自身实际,在教育、教学、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创先争优、带头示范,成为教育领域的先锋模范,把合格党员的标尺和新时期党员的先进形象立起来、树起来,凝聚起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、加快推进学校教育信息化、国际化、优质化、现代化建设。
二、主要内容
在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中开展“共产党员示范行动”,要以党员个体示范形成整体示范,通过创建党员示范岗、党员示范团队和党员示范学校,形成完备的共产党员示范体系。
(一)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岗。重点在党员个体中开展创建活动:党员教学示范岗、党员德育示范岗、、科研攻关创新岗、管理服务模范岗、保障服务标兵岗、成长成才进步岗。主要围绕带头践行“四讲四有”要求开展示范,即坚定正确政治方向,坚定理想信念,成为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的模范;尊崇党章、遵守党规,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,成为守规矩、重品行的模范;强化宗旨观念,成为自觉联系服务群众的模范;勇于担当作为,成为带头履行岗位职责、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的模范。学校拟根据示范岗开展情况,综合评定原则上不低于我校党员总数的10%的共产党员示范岗。
(二)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团队。重点在年级班主任团队、备课组、党小组等党员团队中开展创建活动。主要围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、为基层和干部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开展示范,即团结协作好,成为互帮互助的模范;工作业绩好,成为争创一流的模范;创新创业好,成为攻坚破难的模范;工作作风好,成为优质服务的模范。学校拟根据示范岗开展情况,综合评定原则上不低于我校党员总数的10%的共产党员示范岗。
(三)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学校。我校党总支力求在围绕“创造最适宜学生的教育”追求中,将学校党总支建设成为政治功能强、服务功能强的党组织,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、模范引领作用;加强管理干部队伍建设,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;加强师德师风建设;贯彻立德树人,提高教育质量;坚持创新驱动,提升教育领先动力;坚持协调发展,巩固教育优质质量成果;坚持开放发展,加强教育国际化建设。将党总支建设成为领导班子好、党员带头示范好、推动工作好、服务群众好的先进党组织。
三、工作措施
(一)分类开展示范行动。要结合不同岗位、工作实际,广泛开展岗位竞赛、技能比武等党员示范活动,引导党员干部爱岗敬业、创先争优。主要开展创建“党员教学示范岗、党员德育示范岗、科研攻关创新岗、管理服务模范岗、保障服务标兵岗、成长成才进步岗”活动,通过示范活动,引导全体教职员工创先争优。
各支部书记与组织委员、宣传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,积极发现岗位示范行动中的典型人与事,积极向总支推荐典型的经验与做法。
(二)开展先锋积分活动。开展先锋积分活动,实行在册党员“一人一卡”,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各类党员“创先争优”志愿服务、党建(群团)主题活动、党建专题培训、区内党建征文(比赛)等活动,党员根据区统一制作的《积分细则》申请积分,由学校党总支认真审核,确认党员个人积分。
(三)建立党员“微心愿”互动平台。采取供需双方双向选择的方式,把全校党员“微心愿”需求与能够提供服务的党员对接起来,通过党员自愿认领“微心愿”的方式,整合全校党员资源,达到互帮互助、共同进步的目的。由各支部结合学校教育、教学、教研、服务等相关工作,定期收集党员需要服务项目,党员认领并帮助其他党员实现“微心愿”,由总支认定后获得相应积分。
(四)建立党员先锋卡积分考核制度。积分由党员自行申报,由支部组织委员汇总并报总支组织委员认定,审核认定通过后积分生效,实行党员个人与党小组、支部获得相应双向积分,党总支每季度对所有党员、党小组、支部的积分情况进行公示。党员年度积分60分以上的,年度民主评议方为合格,年度积分80分以上,具备校级优秀党员评选基本条件;年度积分90分以上,具备区级优秀党员、优秀个人的评选基本条件;党小组、支部党员平均积分为70分以上,具备校级优秀党小组、支部的评选基本条件。
(五)建立积分兑换机制。先锋卡中所得积分一方面作为对党员、党小组、支部考核的重要依据,一方面“党员先锋卡”累积满60分后,可根据党员个人意愿选择月兑换、季度兑换、(半)年兑换的方式,在石羊街道“阳光超市”享受免费及平价销售待遇。积分一年清零一次。
(六)分级评选命名。学校党总支将按照标准于“七一”前评选命名一批共产党员示范岗、示范团队,并推荐上级组织表彰命名。各支部要严把质量关,按照个人(单位)申报、群众评议、公开公示、组织确定、命名授牌等程序进行,确保示范的先进性。
(七)实行动态跟踪管理。学校党总支将健全评价指标体系,完善考核评估办法,建立动态管理机制,实行评选命名常态化。对示范作用好、群众反响好的示范对象及时表彰奖励。对示范作用不明显、群众意见多的示范对象实行限期整改,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命名。对实绩突出、群众满意的党员,在表彰先进、职务晋升、年度考核等方面进行倾斜。对工作实效明显、社会反响好的示范团队要加大支持力度,提升示范能力和影响力。
四、组织领导
(一)落实工作责任。
学校成立开展“共产党员示范行动”领导小组。
组 长:李笑非
副组长:邱兴华、张新民、李娟
组织工作小组:王岚、雷国亮、周密、欧阳唯能、唐 杨
宣传工作小组:曾畅畅、李永川、郑刚、吴旭光、张力生、杜明元、王翔宇
(二)推动工作落实。学校将紧扣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创新示范实践载体,使我校共产党员示范行动真正起到推动教育教学工作的效果。各年级、支部要调动党小组和党员的主动性、创造性,激发党员创先争优、争当示范的内生动力。各支部、各年级要及时总结固化示范行动的好经验、好做法,推动示范行动常态化、长效化。
(三)加强宣传引导。学校党总支将利用校园网、微信、校报、校园广播等平台,大力宣传示范行动的经验做法和显著成效,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,不断扩大示范行动的社会影响面,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,营造全社会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。各支部宣传委员、各年级每周报送典型人物、典型经验与做法等信息不少于一条。
版权所有:九州平台 技术支持: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初中学校信息科技中心 备案序号: 蜀ICP备10018534号
学校地址:成都高新区天环街199号(天环校区) 成都高新区荟锦路63号(锦城校区) 邮政编码:610041